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禾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15年1月1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
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鉴于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已 2015 年 7 月 1 日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资
产构成、盈利模式及经营业态已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公
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
本公司应收款项及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政策做出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5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已 2015 年 7
月 1 日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构成、盈利模式及经营业态已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
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本公司应收款项政策及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做出调整。
3、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应收款项会计政策:
原标准 修订后标准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 应收保理融资款等。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目 原标准 修订后标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公司将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 公司将金额在人民币 1000 万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元(含 300 万元)以上的应 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应
标准: 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确定为 收账款、人民币 500 万元(含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500 万元)以上的其它应收款
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项目 原标准 修订后标准
账龄组合 根据应收款项账龄确定 根据应收款项账龄确定
关联方、备用金组合 无 应收关联方款项、备用金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原计提方法 修订后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关联方、备用金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如确定无坏账风险,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修订后计提 修订后计提
原计提比例 原计提比例
比例 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0 0
6 个月-1 年(含 1 年) 1 1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10 10
2-3 年 20 20 20 20
3 年以上 30 30
3-4 年 40 40
4-5 年 60 60
5 年以上 100 10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原标准 修订后标准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
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 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
成本。 成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
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
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
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估
计的变更日为 2015 年 1 月 1 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进行变更,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实际情况,本次变
更能够更公允、更恰当地反映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
确保了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变更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