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啤酒花
股 票 代 码 :600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座21层
2105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
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65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
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679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8月3日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经股
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
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三、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 8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啤酒花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9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备查文件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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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啤酒花/上市公司/本公
指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90)
司/公司
同济堂医药 指 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济堂医药股东之
盛世建金 指
一且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
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济堂医药股东之
盛世信金 指
一且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
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济堂医药股东之
盛世坤金 指
一且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
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
盛世景 指
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GPC Mauritius V LLC,同济堂医药股东之一且为本次支付现金购
GPC 指
买资产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向同济堂医药除 GPC Mauritius V LLC 以外的所有股东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同济堂医药 87.1418%股权
本次交易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
本次交易 指
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之
指
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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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盛世景,三方受同一方
控制,故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盛世建金、盛
世信金、盛世坤金未持有啤酒花股票。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拟利用其持有的同济堂医
药股份认购啤酒花新增股份,其中,盛世建金拟认购7,998.92万股,占本次交易完成
后啤酒花股本总额的5.56%;盛世信金拟认购4,799.37万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啤酒
花股本总额的3.33%;盛世坤金拟认购4,719.42万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啤酒花股本
总额的3.28%。本次交易完成后,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合计持有啤酒花
17,517.72万股,持股比例12.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 座 21 层 2105 号房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 座 21 层 2105 号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期
经营范围 货、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
认缴出资额 50,000.90 万元
合伙期限 2012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号 440305602329509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30 日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 05617492-3
税务登记证号码 深税登字 440300056174923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世建金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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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名称 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住所
2015-650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14 层 14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宁新江)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
经营范围
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认缴出资额 30,100.00 万元
合伙期限 2014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
注册号 650000079002632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17 日
登记机关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组织机构代码 39771369-X
税务登记证号码 乌地登税字 65015239771369X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世信金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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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名称 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住所
2015-679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14 层 14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宁新江)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
经营范围 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 21,000.00 万元
合伙期限 2014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号 650000079002920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7 日
登记机关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局
组织机构代码 31336228-0
税务登记证号码 乌地登税字 650152313362280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世坤金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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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盛世景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14 层 1402
法定代表人 吴敏文
注册资本 6,548.66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
经营范围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6 年 9 月 11 日至 2036 年 9 月 10 日
注册号 110108009900950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11 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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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啤酒花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同济堂医药
87.1418%股权,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拟利用其持有的同济堂医药股权认
购啤酒花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从而成为啤酒花股东。
盛世建金、盛世信金、盛世坤金系基于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具有较好的
发展前景而做出的投资决定,目的是获取股权投资增值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啤酒花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继续增加持有啤酒
花股份的具体安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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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盛世建金及一致行动人盛世信金、盛世坤金
未持有啤酒花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盛世建金持有啤酒花 7,998.92 万股;盛世信
金持有啤酒花 4,799.37 万股;盛世坤金持有啤酒花 4,719.42 万股。作为一致行动人,
三者共持有 17,517.72 万股,共持有啤酒花股份 12.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以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三项子交易。其中,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根据啤酒花与同济堂医药除 GPC 以外的其他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啤酒花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除 GPC 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同济堂医
药 87.1418%股权。其中盛世建金利用其持有的同济堂医药股份认购啤酒花 7,998.92
万股、盛世信金利用其持有的同济堂医药股份认购啤酒花 4,799.37 万股;盛世坤金
利用其持有的同济堂医药股份认购啤酒花 4,719.42 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盛世建金及一致行动人盛世信金、盛世坤金拟以其持有的同济
堂医药股权认购啤酒花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 持有同济堂医药股 持有同济堂医药股权评估
名称 发行股数(万股)
号 权比例 作价(万元)
1 盛世建金 8.3333% 51,113.13 7,998.92
2 盛世信金 5.0000% 30,668.00 4,799.37
3 盛世坤金 4.9167% 30,157.07 4,719.4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啤酒花的新增股份,如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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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于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满 12 个月,
则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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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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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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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武彬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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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宁新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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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宁新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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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FINE SINO INVESTMENT
CO.,LTD.及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和重大
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四、《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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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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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疆乌鲁木齐
股票简称 啤酒花 股票代码 600090
信息披露义务 1、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市南山区天利中央商
人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务广场(二期)C 座 21 层 2105
2、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 号房
企业(有限合伙) 2、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
3、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 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企业(有限合伙) 号数码港大厦 2015-650 号
3、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2015-679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万股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 17,517.72 万股 持股比例: 12.17%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7,517.72 万股 (增加) 变动比例: 12.17% (增加)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尚无明确计划安排 √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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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备注:本次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
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
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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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武彬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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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宁新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盛世坤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宁新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