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吴振兴为公司副总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吴振兴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吴振兴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达到公司相
应职位的职责要求,聘任吴振兴为公司副总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名、聘
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吴振兴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杜日成 吕惠聪 何云
2015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