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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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5-03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 11 人,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 105B、106B 泊位实施“杂改油”及处置相关门机

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现有 105B、106B 杂货泊位改造为甲类油品化工泊位,总体

改造费用约 4500 万元(以最终竣工验收决算数据为准);并依此对公司《2015

年综合计划》和《2015 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相应指标进行调整。

同意将 101#、102#、103#、109#、111#和 201#共 6 台门机予以出售,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出售的门机予以评估、寻找交易对象并与其签署交易合同,

参照评估价格予以出售;若无合适的购买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设备

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门机予以报废处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使用公司

在民生银行信用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锦州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已获得的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为

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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