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5-03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8日,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
公司”或“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资集团”)通知,根据公司2015年7月14日发布的《公
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见公司“2015-027”
号公告),国资集团于2015年7月20日至27日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我公司股份共2,510,0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增持国资集团共计出资2,329.87万
元。
一、增持情况
国资集团于2015年7月20日至27日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形
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我公司股份共2,510,09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本次增持前,国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254,0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增持后国资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25,764,10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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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事项
1、国资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
2、国资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之日(2015年7月27日)起六个
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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