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就公司将募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重庆佳辰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1999 年配股说明书,拟募集 8,710.00 万元投入重庆佳辰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用以技改项目。至目前为止,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 756.17 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7.02%。剩余未使用完募集资金连同存款利息 790.35 万元
拟用于永久补充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
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
足佳辰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郭永清 曲 凯
陈 重 孙芳城
201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