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00 万元、3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岭
土公司)向中国银行大同分行贷款 1500 万元将到期,需向该行办理
贷款续贷手续。为能保证高岭土公司按期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不影响
资金正常运行,公司同意为其续贷提供担保。
(二)2015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池冰
经营范围:高岭土生产及销售
注册资本:263,157,800.00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25,658,590.1 元、负债总
额 107,341,090.8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5,000,000.00 元,流
动负债总额 99,852,079.86 元)、资产净额 118,317,499.27 元、营业
收入 94,278,715.93 元,净利润-14,704,442.8 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17,324,403.61 元、负债总
额 108,732,888.5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000,000.00 元,流
动负债总额 101,243,877.61 元)、资产净额 108,591,515.03 元、营
业收入 38,436,653.82 元,净利润-9,725,984.24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期限:1 年;金额:1500 万元 。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支持全资子公司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正常
生产运营,为保证金宇高岭土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同意为该项续贷提
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6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8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12.3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95 %;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金宇高岭土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