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15-033 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10 点 30 分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董事汤澍浩先生因时间
冲突委托董事 Kaare Zoffmann Jessen 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其表决权、董事柯俊财先生
和董事 Roland Lawrence 先生因时间冲突委托董事黎启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其表决
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
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与
宜宾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年产 30 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
总投一期不低于人民币 3.3 亿元,设计产能不低于 20 万千升。项目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前开工建设,总建设周期预计 18 个月,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试生产
(“一期试生产”)。力争尽早完成 30 万千升产能规模的建设。详见公司 2015-026 号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5-034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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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募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流
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研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重
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终止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项目的所有研究(详见
公司 2014-042 号公告),并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发布《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停止生产性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5-017 号公告)。自此,公司下
属子公司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终止治疗用(合成肽)乙型肝炎疫苗项目的所
有研究,同时也停止了生产性业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所募集
资金剩余人民币 790.35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公司拟将该等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为佳辰公司流动资金,以提高对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使募集资金产生更大
的效用。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1999 年配股说明书,拟募集 8,710.00 万元投入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
公司用以技改项目。至目前为止,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 756.17 万元,占前次募
集资金总额的 7.02%。剩余未使用完募集资金连同存款利息 790.35 万元拟用于永久补
充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募集资
金的相关规定,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佳辰公司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将前次募集剩余连同存款利息 790.35 万元永久补充重庆佳
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
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佳辰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经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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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
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5-035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出任本公司的董事对本议案应予以回避,不参加本
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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