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金黄金”)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向中国黄金集团
公司收购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相关事宜作了事前审查。
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依据审计评估结果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合理,符
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
案审议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同意将《关于收购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下属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周 立 翟明国 刘纪鹏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