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5-07-28 1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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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5

公司债代码:122223 公司债简称:12 电气 01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 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漕宝路 509 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 B 楼 3 楼兴园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

序号 议案名称 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 √

对美国高斯国际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债转股的议案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27 上海电气 2015/8/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509 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 A 楼 3 楼 3

号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

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

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

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 2)

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

-34695780。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

寄:中国上海市钦江路 212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收;邮编:

200233。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钦江路 212 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钱文康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电

气(集团)总公司以对美国高斯国际

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债转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 509 号上海华美达广

场新园酒店 B 楼 3 楼兴园厅举行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A 股)

身份证/护照号

通讯地址

日期:2015 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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