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
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8 月 5 日(周三)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5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
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人员: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主 持 人:郭章鹏先生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三、现场会议其它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表决分为同意、反对、
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名。
2、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
监事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有权不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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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答。
4、会议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代表共同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
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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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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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总提案数:2 个
一、投票代码
所持股票类别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A 股(600037) 738037 歌华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
1-2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全部议案
2、分项表决方法: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
1 1.00 元 1股 2股 3股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
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2 2.00 元 1股 2股 3股
案》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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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分别与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公司拟与上述认购对象分别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
议的补充协议》,补充说明认购方的合伙人/委托人的具体身份、资产状况、认购
资金来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情况。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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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近日取得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证”,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下划线部分为新增加的内
容)。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
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
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
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
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
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
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04 月 20 日);设计、制
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
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
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
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7 月 18 日);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
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
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
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
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出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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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用房。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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