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5-44 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24 日,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蓝星化工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0 号),该核准文件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107,341,862 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3,932,85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根据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