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 2015-058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和2015年5月13日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根据后续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拟增加2015年度部分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201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董事敖
刚、郭兆海、王耀国、丁佐政、李铁毅、赵江滨依法进行了回避,其他三名非关
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
行该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时,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调整内容
目前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下属子公司在
航天配套产品、通信装备产品等领域合作广泛推进,根据目前业务开展情况预计,
原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金额将较大幅度突破,故拟增
加该部分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原预 2015 年增加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增加金额
计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25,000 +20,000 45,000
商品 公司下属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45,000 +30,000 75,000
商品 公司下属子公司
合计 70,000 +50,000 120,000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红卫
注册资本:72.03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
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
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航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二)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
司、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捷诚车
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优能通信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优能通信系统有
限公司、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关系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有关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
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航天通信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
限公司、优能通信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优能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易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等向关联方销售、采购的商品为航天配套产品、通信装备产品等,
由交易各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选择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主要
是由于航天产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同时公司的通信装备产品
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资源可以提升竞争力,此种关联交
易是必要的并且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
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
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公司等向关联方销售、采购的商品为航天
配套产品、通信装备产品等,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签订
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选择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主要
是由于航天产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同时公司的通信装备产品
借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资源可以提升竞争力;此类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