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15-040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 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
富生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732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87,052,499 股、向浙江荣盛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0,000,000 股、向浙江浙科汇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3,000,000 股、向浙江浙科美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000,000 股、向浙江娃哈
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5,000,000 股、向葛明发行 32,820,371 股、向张巧芳发
行 1,812,975 股、向朱良发行 1,329,208 股、向羊贤根发行 958,333 股、向赵其良
发行 1,000,000 股、向葛江明发行 798,195 股、向陆人良发行 657,225 股、向张运
昌发行 641,220 股、向黄进发行 343,275 股、向蒋铁军发行 191,666 股、向胡亦
军发行 191,666 股、向项银连发行 185,150 股、向张祝良发行 175,566 股、向羊
荣文发行 143,750 股、向葛献军发行 143,750 股、向许保龙发行 134,166 股、向
葛新达发行 127,650 股、向俞民平发行 115,000 股、向倪建华发行 95,833 股、向
汪卫刚发行 95,833 股、向陆剑锋发行 95,833 股、向张玉萍发行 95,833 股、向张
国灿发行 95,545 股、向陆朝荣发行 89,316 股、向陆志新发行 82,704 股、向童柏
生发行 76,666 股、向许百宏发行 57,500 股、向叶春晖发行 343,275 股、向金显
国发行 47,916 股、向沈庆洪发行 47,916 股、向夏彩云发行 47,916 股、向张柳明
发行 38,333 股、向许玉铨发行 38,333 股、向王学军发行 28,750 股、向许树鑫发
行 28,750 股、向张加良发行 28,750 股、向赵林华发行 28,750 股、向顾正洪发行
28,750 股、向张林虎发行 19,16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155,499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