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5-02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3.38 元/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82,230,926 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
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21,711,81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52,171,181.30 元,。根据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
公司 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实施了除息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
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48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调整为 13.38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13.48 - 0.1
=13.38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1,620,905 股(含本数)。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
为不超过 82,230,926 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 1,100,249,800 /13.38
= 82,230,926 股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