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5]00063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截止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
目录 页次
一、 验资报告 1-2
二、 附件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1
验资事项说明 1-3
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1-3
验 资 报 告
大华验字[2015]000636 号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地集团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金地集团公司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金地集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金地集团公司的实际
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金地集团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91,463,472.00 元,累计
股本为人民币 4,491,463,472.00 元。根据金地集团公司《金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期权计划》及 2015 年 7 月 10 日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可确定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3,120,100 股,可行权
对象共 71 名,行权价格为 7.29 元/股。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实际行权对象为 48 名,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146,400
股,累计增加股本 8,146,400.00 元,金地集团公司已收到行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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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验字[2014]000354 号验资报告
缴纳的新增行权款项合计人民币 59,387,256.00 元(伍仟玖佰叁拾捌
万柒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全部为货币资金,金地集团公司新增股本
8,146,4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金地集团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91,463,472.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4,491,463,472.00 元,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9 月 3 日
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5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99,609,872.00 元,累计股本为
人民币 4,499,609,872.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金地集团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
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金地
集团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
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4、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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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4 年 9 月 02 日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
认缴新增注册资
股东名称 土地使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本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其他 占新增注
用权 金额 册资本比 占新增注
例(%) 金额 册资本比
例(%)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
8,146,400.00 59,387,256.00 —— —— —— —— 59,387,256.00 8,146,400.00 100.00 8,146,400.00 100.00
股
无限售条件流
8,146,400.00 59,387,256.00 —— —— —— —— 59,387,256.00 8,146,400.00 100.00 8,146,400.00 100.00
通股份合计
合计 8,146,400.00 59,387,256.00 —— —— —— —— 59,387,256.00 8,146,400.00 100.00 8,146,400.00 100.00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第 1 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4 年 9 月 02 日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其中:货币出资
占注册 占注册
出资比 出资比 资本总 本次增加额 资本总 占注册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本总
例(%) 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金额
(%) (%) 额比例
(%)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1). 人 民 币
4,491,463,472.00 100.00 4,499,609,872.00 100.00 4,491,463,472.00 100.00 8,146,400.00 4,499,609,872.00 100.00 4,499,609,872.00 100.00
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合 4,491,463,472.00 100.00 4,499,609,872.00 100.00 4,491,463,472.00 100.00 8,146,400.00 4,499,609,872.00 100.00 4,499,609,872.00 100.00
计
合计 4,491,463,472.00 100.00 4,499,609,872.00 100.00 4,491,463,472.00 100.00 8,146,400.00 4,499,609,872.00 100.00 4,499,609,872.00 100.00
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 1 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4 年 9 月 02 日
验资事项说明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公司)系经深圳市企业制度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以深企改办(1996)02 号文批准,由深圳福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等 5 家单位作为
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
2 号文件核准,金地集团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2001 年 4 月 12 日,
金地集团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 600383。经过一系列的注册变
更后,金地集团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7 日换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33795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84,171,429.00 元,累计股
本为人民币 2,484,171,429.00 元。
根据 201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金地集团
公司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4,471,508,572.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4,471,508,572.00 元。
根据金地集团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期权计划》及 2014 年 7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
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规定,截至 2014 年 9 月 2 日止,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9,954,900 股,累计增加股本 19,954,9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4,491,463,47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491,463,472.00 元。
根据金地集团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期权计划》及 2015 年 7 月 1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规定,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146,400 股,累计增加股本 8,146,4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4,499,609,87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499,609,872.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金地集团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
项的议案》,确定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3,120,100 股,行权价格为 7.29 元/股,董
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并将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因 3 名激
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相关条件,均已丧失激励对象资格,股票期权激励
验资事项说明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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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 2014 年 9 月 02 日
验资事项说明
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38 名调整为 135 名。
三、审验结果
截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止,金地集团公司已收到金地集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对
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8,146,400.00 元。行权对象共计 48 位,行权金额为
59,387,256.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14 日缴存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王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为 41000401040027708)
内金额为人民币 59,482,027.00 元,多缴部分由金地集团公司以现金退回,明细如下:
序 行权人 本次行权 每股行权 现金退款
银行收款(元) 实际收到行权款
号 姓名 (股) 价格(元) (元)
1 胡弘 1,116,000 7.29 8,135,640.00 - 8,135,640.00
2 王强 148,000 7.29 1,078,920.00 - 1,078,920.00
3 施鑫华 148,000 7.29 1,078,920.00 - 1,078,920.00
4 何大江 48,000 7.29 349,920.00 - 349,920.00
5 张涛 200,000 7.29 1,458,000.00 - 1,458,000.00
6 高少和 120,000 7.29 874,800.00 - 874,800.00
7 易晓辉 540,000 7.29 3,936,600.00 - 3,936,600.00
8 肖礼华 80,000 7.29 583,200.00 - 583,200.00
9 张波 100,000 7.29 729,000.00 - 729,000.00
10 白玉臣 320,000 7.29 2,332,800.00 - 2,332,800.00
11 王南 120,000 7.29 874,800.00 - 874,800.00
12 朱重敏 783,000 7.29 5,708,070.00 - 5,708,070.00
13 阎冰 400,000 7.29 2,916,000.00 - 2,916,000.00
14 李江生 200,000 7.29 1,458,000.00 - 1,458,000.00
15 喻向丽 120,000 7.29 874,800.00 - 874,800.00
16 王增 120,000 7.29 874,800.00 - 874,800.00
17 王健 375,200 7.29 2,735,208.00 - 2,735,208.00
18 周文华 102,400 7.29 746,496.00 - 746,496.00
19 杜敬三 200,000 7.29 1,458,000.00 - 1,458,000.00
20 余向东 39,200 7.29 285,768.00 - 285,768.00
21 杜宏 279,200 7.29 2,035,368.00 - 2,035,368.00
22 蔡占宁 324,000 7.29 2,361,960.00 - 2,361,960.00
23 闫智广 58,000 7.29 422,820.00 - 422,820.00
24 郑粤元 54,000 7.29 393,660.00 - 393,660.00
25 齐勋 144,000 7.29 1,049,760.00 - 1,049,760.00
26 游然 63,000 7.29 554,040.00 94,770.00 459,270.00
27 向云 50,000 7.29 364,500.00 - 364,500.00
28 范勇华 201,600 7.29 1,469,665.00 1.00 1,469,664.00
29 陈阳军 46,800 7.29 341,172.00 - 341,172.00
30 汪劲松 75,600 7.29 551,124.00 - 551,124.00
31 王蓓 65,600 7.29 478,224.00 - 478,224.00
32 谢超文 69,600 7.29 507,384.00 - 507,384.00
33 罗云飞 144,400 7.29 1,052,676.00 - 1,052,676.00
34 毛金龙 194,400 7.29 1,417,176.00 - 1,417,176.00
验资事项说明 第 2 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4 年 9 月 02 日
验资事项说明
序 行权人 本次行权 每股行权 现金退款
银行收款(元) 实际收到行权款
号 姓名 (股) 价格(元) (元)
35 梁天恩 40,000 7.29 291,600.00 - 291,600.00
36 张文艳 85,600 7.29 624,024.00 - 624,024.00
37 陈建国 60,000 7.29 437,400.00 - 437,400.00
38 方芃 94,400 7.29 688,176.00 - 688,176.00
39 朱国强 69,600 7.29 507,384.00 - 507,384.00
40 刘涛 129,600 7.29 944,784.00 - 944,784.00
41 谢清 60,000 7.29 437,400.00 - 437,400.00
42 胡宇飞 30,000 7.29 218,700.00 - 218,700.00
43 张浩武 100,000 7.29 729,000.00 - 729,000.00
44 杨军鹏 22,400 7.29 163,296.00 - 163,296.00
45 陈继勇 122,400 7.29 892,296.00 - 892,296.00
46 沈民 122,400 7.29 892,296.00 - 892,296.00
47 曹华 144,000 7.29 1,049,760.00 - 1,049,760.00
48 杨震 16,000 7.29 116,640.00 - 116,640.00
合计 8,146,400 59,482,027.00 94,771.00 59,387,256.00
验资事项说明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