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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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5--05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质押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间:一年期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63,750,000 股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并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质

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一年期。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4,832,016 股,占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5.23% , 其 实 际 控 制 人 祝 义 财 先 生 持 有 本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476,687,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祝义财

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51,519,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4%;本次质押后,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 158,65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2% ; 其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祝 义 财 先 生 合 计 质 押 本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份

634,052,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1%。

二、本次质押的目的及资金偿还安排

本次质押主要用于地华实业流动资金周转,该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借款,不

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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