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3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7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84 号健民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286,7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96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1 名,代表股份
38,286,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计 14 名,代表股份 4,13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7 名,代
表股份 4,323,9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勤强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1 人,何勤董事、汪思洋董事、
裴蓉董事、刘浩军董事、张庆生董事、屠鹏飞独立董事、辛金国独立
董事、林宪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赵剑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
亲自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振波、总裁徐胜、财务总监贺红云等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受让叶开泰国药 12.79%
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8,286,571 99.99 0 0 200 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变更募集 4,323,758 99.99 0 0 200 0.01
资金投向(受让
叶 开 泰 国 药
12.79%股权)暨
关联交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受让叶开泰国药12.79%股权)暨关
联交易议案” 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
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可
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
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为
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简称:
叶开泰国药)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兴泰农工贸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叶开泰国药12.79%的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
司本次受让湖北兴泰农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叶开泰国药12.79%
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对方即关联人非公司股东。因此本次
关联交易不涉及应回避投票的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恺律师、林玲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