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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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 2015-05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敖刚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审

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

经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对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逐项表决并形

成会议决议,鉴于目前本次重组的审计和评估已经完成,公司对交易方案进行了

进一步细化和修正。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的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

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公司拟分别向邹永杭、朱汉坤、张奕、南昌万和宜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万和宜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慧海派”)的 51%股权(其中购买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持有的智慧

海派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1.78%、9.30%、5.42%和 4.50%);向航天科工和徐忠

俊等 12 名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捷诚”)36.92876%的股权。

同时拟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航天科工和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紫光春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支付与

1

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对智慧海派进行增资,用于智慧海

派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杭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物联网实用性研发中

心项目、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及补充智慧海派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41,276.20万元。募集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

条件,但最终募集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智慧海派股东邹永杭、朱汉坤、张

奕、万和宜家,以及江苏捷诚股东航天科工和徐忠俊、史浩生、张毅荣、华国强、

乔愔、骆忠民、刘贵祥、朱晓平、陈冠敏、王国俊、蒋建华、许腊梅,募集配套

资金的认购方为航天科工和紫光春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智慧海派 51%股权和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标的资产价格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智慧海派 51%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航天科工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航天

科工持有的江苏捷诚 30.5175%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徐忠俊等

12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江苏捷诚 6.41126%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航天科工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2 月 28 日,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标的公司智慧海派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08,832.04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01.02%,智慧海派 51%股权

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106,504.34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智慧海派 51%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106,504.34 万元。

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标的公司江苏捷诚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为

28,724.3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6,912.66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63.32%,

2

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 17,324.26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7,324.26 万元。

综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金额为 123,828.6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公司向邹永

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智慧海派 51%股权,向航天

科工和徐忠俊等 12 名江苏捷诚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金额为 123,828.60 万元,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

产需发行股份总数为 79,022,709 股。其中,购买智慧海派 51%股权发行股份的数

量为 67,967,031 股,购买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1,055,678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股份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包括向邹永杭、朱汉坤、张

奕、万和宜家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智慧海派 51%股权,向航天科工和徐忠俊等

12 名自然人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以及采用定价的

方式向航天科工和紫光春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航

天科工和徐忠俊等 12 名江苏捷诚自然人股东。

认购方式为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以其持有的智慧海派 51%股份

3

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航天科工以其持有的江苏捷诚 30.5175%股权认购公

司向其发行的股份;徐忠俊等 12 名江苏捷诚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江苏捷诚

6.41126%股权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航天科工和紫光春华。

认购方式为航天科工、紫光春华以现金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6632 元/股,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5.67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现金股利、派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不低于15.6632元/股。经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为15.67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现金股利、派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4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金额为 123,828.60 万元,上市公司购买标的资

产需发行股份总数为 79,022,709 股。其中,购买智慧海派 51%股权发行股份的数

量为 67,967,031 股,购买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1,055,678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购买智慧海派 51%股权

邹永杭 42,357,232

朱汉坤 12,393,988

张奕 7,218,720

万和宜家 5,997,091

合计 67,967,031

购买江苏捷诚 36.92876%股权

航天科工 9,136,292

徐忠俊等 12 名江苏捷诚自然人股东 1,919,386

合计 11,055,678

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79,022,709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为 41,276.20 万元,对应股份发行数量合计 26,340,905

股。本次最终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及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结果

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及其各自认购数量及金额具体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

序号 发行价格(元/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数量(股)

对象

1 航天科工 15.67 21,276.20 13,577,664

2 紫光春华 15.67 20,000.00 12,763,241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智慧海派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邹永杭、朱汉坤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

航天通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根据盈利承

5

诺实现情况,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每满 12 个月,按照 15:15:70 逐年分期解锁,

具体分期解锁的操作方式为: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如智慧海派实现盈利承诺期间第一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即可解锁邹永杭、朱汉坤取得股份的15%,如果届时尚无法判断

智慧海派当期实际净利润是否达到承诺净利润,则锁定期延长至航天通信下一次

年报公告之日;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24个月后,如智慧海派实现盈利承诺期间第二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即可解锁邹永杭、朱汉坤取得股份的15%,如果届时尚无法判断

智慧海派当期实际净利润是否达到承诺净利润,则锁定期延长至航天通信下一次

年报公告之日;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后,如智慧海派实现盈利承诺期间第三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即可解锁邹永杭、朱汉坤取得股份的70%,如果届时尚无法判断

智慧海派当期实际净利润是否达到承诺净利润,则锁定期延长至航天通信下一次

年报公告之日。

盈利承诺期间,智慧海派第一次出现实际净利润达不到承诺净利润的,则自

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况之日起,邹永杭、朱汉坤的所有剩余未解禁股份的锁定期在

前述解锁规则的基础上均延长一年;智慧海派第二次出现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

净利润数的,则自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之日起,邹永杭、朱汉坤的所有剩余未解

禁股份的锁定期在前述解锁规则的基础上再延长一年。

张奕、万和宜家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航天通信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盈利承诺期间,智慧海派第一次出现实际净利润达不到承诺

净利润的,则自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况之日起,张奕、万和宜家的所有未解禁股份

的锁定期在前述解锁规则的基础上均延长一年;智慧海派第二次出现实际净利润

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自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之日起,张奕、万和宜家的所

有未解禁股份的锁定期在前述解锁规则的基础上再延长一年。

江苏捷诚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

航天科工以及徐忠俊等 12 名江苏捷诚自然人股东承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

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另外航天科工还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6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其出售江苏捷诚 30.5175%股权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向航天科工、紫光春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将部分用于支付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

用,剩余部分将对智慧海派进行增资,用于智慧海派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杭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物联网实用性研发中心项目、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及补充智慧海派流动资金。

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和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4,999.70 4,000.00

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 27,042.41 17,500.00

杭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6,500.91 5,000.00

物联网实用性研发中心项目 1,944.98 1,900.00

小计 40,488.00 28,400.00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扣除与本次重组相

补充智慧海派流动资金 - 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后金额减去 28,400

万元*

*28,400 万元为智能终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杭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物联网实用性研发中

心项目及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7

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

自持有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智慧海派51%的股权在过渡期间的收益由本次交易后智慧海派股

东本公司、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按持股比例享有,过渡期间的亏损

由邹永杭、朱汉坤、张奕、万和宜家以连带责任方式按照其所转让的智慧海派股

权比例向本公司现金补偿;标的资产江苏捷诚36.92876%的股权在过渡期间的收

益由本次交易后江苏捷诚股东按比例享有;过渡期间的亏损由航天科工和徐忠俊

等12名江苏捷诚自然人股东以连带责任方式按照其所转让的江苏捷诚股权比例

向本公司现金补偿。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具体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

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通过《关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报告书(草案)》全文及摘要将作为本次董事会决议的

附件予以公告。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

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

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在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公司与

邹永杭、张奕、朱汉坤、万和宜家就智慧海派 51%股权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与航天科工就江苏捷诚

30.5175%股权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与徐忠俊、史

浩生、张毅荣、华国强、乔愔、骆忠民、刘贵祥、朱晓平、蒋建华、陈冠敏、王

国俊、许腊梅就江苏捷诚 6.41126%股权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

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紫光春华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定价的方式向航天科工和紫光春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

实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公司分别与航天科工、紫光春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补充协议》,对具体认购金额及股票数量予以最终确定。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

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审核报告以及评估

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

计报告》,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分别出具的评估报

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

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

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执行其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中联评

估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

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对于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在评估基准日时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

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

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为准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

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

10

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

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

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情况,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交

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

国、丁佐政、赵江滨、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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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

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标的资产价格、发行

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等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框架内,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

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

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4.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

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

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5.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

更登记等手续;

6.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授权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

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

已在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通过《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

案》

公司拟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合作协议,金融服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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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额度为: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低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不

含募集资金余额)的 50%(含);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壹拾伍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国、丁佐政、赵江滨、

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十、通过《 关于增加201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与航天科工下属子公司在航天配套产品、通信装备产品等领域

业务开展情况预计,原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金额将较

大幅度突破,故拟增加该部分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中采购商品拟从原预

计25,000万元增加到45,000万元;销售商品拟从原预计45,000万元增加到75,000

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国、丁佐政、赵江滨、

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国家“互联网+”的战略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

中的优化与集成作用,将互联网和产业界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个领

域,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起

成立了航天云网。航天云网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

货币资金方式认缴 7.5 亿元。

公司以现金投资 2000 万元,受让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认缴航天云网 2%股

权对应的 2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义务、责任及相应股东权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敖刚、郭兆海、王耀国、丁佐政、赵江滨、

李铁毅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的 3 位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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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有关事宜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本事项相关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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