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
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核查意见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为仪电电子、仪电 B 股,
代码为 600602.SH、900901.SH)自 2015 年 4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中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出具《上海
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
到 128 号文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128 号
文的规定,对上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说明符合客观事实。公司股票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的股价涨跌幅情况,以
及同期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和上证工业指数(000034.SH)的涨跌
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仪电电子收 仪电 B 股收盘价 上证综指 上证工业指数
日期
盘价(元/股) (美元/股) (点) (点)
2015 年 3 月 13 日 8.47 0.62 3372.91 2564.52
2015 年 4 月 13 日 10.28 0.78 4121.72 3455.66
涨幅 21.37% 25.77% 22.20% 34.75%
仪电电子股票价格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扣除上证综指变动因素后的
累计跌幅为 0.83%,扣除上证工业指数变动因素后的累计跌幅为 13.38%;仪电 B
股价格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扣除上证综指变动因素后的累计涨幅为
3.57%,扣除上证工业指数变动因素后的累计跌幅为 8.98%,均未超过 20%,即
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