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15-03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增资情况概述
1、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高新”)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功能为承接公司从现区域搬迁
后的新生产基地,为满足民丰高新建设的需要,及时获得工业用地等必要的发展资
源,并为后继纸机的搬迁提前创造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民丰高
新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民丰高新注册资本将增加
至人民币 32204.91 万元,公司仍持有民丰高新 100%股权,增资金额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99%。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表决,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独立董事施忠林先生因公出差,委托
独立董事颜如寿先生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资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424000062301
住所: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荣
注册资本:22204.9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和纸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
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民丰高新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新区建设的需要,及时获得工业用地
等必要的发展资源,并为后继纸机的搬迁提前创造配套基础设施条件,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民丰高新 100%的股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民丰高新主要功能是承接公司从现区域搬迁后的新生产基地,故对其增资有利
于公司及时获得工业用地等必要的发展资源,并为后继纸机的搬迁提前创造配套基
础设施条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