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
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
其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资金,投资开展理
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
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风险可控类银行
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
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
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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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2、通过进行适度稳健的资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
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
委托理财的额度处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
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
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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