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
集,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 7 名,7 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
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以 7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详情请见公司第 2015-021 号公告。
二、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第 2015-021 号公告。
三、 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完善内控制度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该制度生效后,原《重大经营与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融资决策制度》。该制度生效后,原《融资决策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鑫创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剩余 14.29%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包士金先生和包振华先生
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第 2015-022 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以 0 元收购包士金先生所持有的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创发电”)14.29%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创发
电 100%的股权。
五、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 2015-023 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
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
任蒋加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薪酬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新聘任的财务总监薪酬,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年薪(税前,万元)
1 蒋加平 30
八、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 2015-024 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董事会提请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3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附件:蒋加平先生简历
蒋加平先生:男,1978 年 11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律师。2001 年 2 月至 2011 年 9 月,历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江苏诺明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江
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从事风电场
项目筹备工作,自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后担任其监事。现同时兼任江
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加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