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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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2015-03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4)中披露: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

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欣女士以自有资

金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前

增持后持

增持 增持均 持有公

有公司股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买入日期 数量 价(美 司股份

份数量 股比例

(股) 元) 数量

(股)

(股)

董事会 2015 年 7

赵欣 5100 1.058 0 5,100 0.000156%

秘书 月 16-17 日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

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积极响应监管层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决定以实际行动增持公司股份,参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

3.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 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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