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22 0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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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34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

年7月16日、17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公司就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目前公司相关核查已完毕,现将结果予以公

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2、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15年7月21日,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

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2015年7月21日,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

调查字2015009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2015-35号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股票复牌及风险提示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了必要的核查、询证。经申请,公

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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