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15-03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合同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公司与宁波明州一三七一城隍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三七
一公司)已完成租赁资产交付,并书面确认,双方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9 日、2014 年 12 月 4 日、2014 年 12 月 15 日、2015
年 2 月 4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关于签订租赁合同公告
的补充公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租赁合
同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司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公司拥有的城
隍庙商城房产出租给其经营,并就一三七一公司延期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等事宜作
了约定(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43、2014-045、2014-047、2015-004)。
二、后续进展
2015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房产交付确认书》,双方对
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备、商城其他资产进行现场查验并造具清单。《租赁合
同》所约定的租赁房产主体已移交,清单资产已移交。双方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之前,公司已收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开具的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受益人为
公司,保函金额最高不超过 1200 万元,用于保障一三七一公司全面及时履行 2014
年 11 月 28 日签署的《租赁合同》。保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止。该保函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租赁合同》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租赁合同》正常履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