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5-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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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15-07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8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3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8 月 5 日

至 2015 年 8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 √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

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7 歌华有线 2015/7/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

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四) 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8 月 3 日,每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5:00 到公司战略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

函或传真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7 层

4、联系电话:010-62035573 62364114 传真:010-62035573 62364114

5、联系人:于铁静、赵菁华

6、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8 月 5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

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

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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