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15-035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8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991,735
股,每股发行价 19.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8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326,476.24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673,513.36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乐凯
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254 号)。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公司前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具体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号 投资金额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PE 隔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PE 隔
1 30,883 30,000
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膜产业化建设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一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建
2 3,020 3,000
期项目 设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二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建
3 10,541 10,000
期项目 设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
4 8 号生产线建设 4,463 4,000
产项目—8 号生产线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
14 号生产线建设;
5 产项目—14、15 号生产 13,958 13,000
15 号生产线建设
线
合计 62,865 6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弥补不足
部分。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686.4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 目前实际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额 入
1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PE 隔膜 30,000.00 2301.55
产业化建设项目
2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一期项 3,000.00 1196.68
目
3 锂电隔膜涂布生产线二期项 10,000.00 0
目
4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 4,000.00 1188.21
目—8 号生产线
5 太阳能电池背板四期扩产项 13,000.00 0
目—14、15 号生产线
合计 60,000.00 4686.4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目前该现金管理正
在实施当中,详见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公告(2015-033)
扣除上述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4686.44 万元和现金管理使用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后,可使用募集资余额为 14393.63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六届十九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意
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十二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 8.46%,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乐凯胶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乐凯胶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乐凯胶
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于乐凯胶片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六、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专项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