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联: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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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

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中德证券对新通联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通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6,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 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5)2-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1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

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

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

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

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

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

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同意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具体操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

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及

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3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新通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田文涛

__________________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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