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 金化 公告编号:临 2015-048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
协商,因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发布《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5-00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14
日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5-017),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5-033),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15 年 6 月 27 日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
[2015]0580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公司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审核意
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修订后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及冀中能源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冀
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敬请广大的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