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8 12:28: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5-00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7 人,另有委托出席董

事 1 人(独立董事林仁聪先生因在外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浩先

生代为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1 人(胡煜鐄先生因在外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824.8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4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保本增值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

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决议有

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重新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请黄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黄红女士的简历:黄红女士,1971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入职本公司,

现任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1 年 4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三十九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黄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7、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河南水厂至良庆供水加压站出厂管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河南水厂至良庆供水加压站出厂管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 26,949.12

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待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文件

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依据公司 2012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具体事宜的决议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章程第三条修改为: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00 万股,并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5,810,898 元。

3、原章程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735,810,898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绿城水务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