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关于对外转让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7 11: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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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5—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对外转让原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价格为其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评估,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795.37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经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拟

出售资产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对原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水江公司”)的吸收合并以及水江公司的工商登记注销工

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 2013-039 号公告),为了积极推进并

妥善处理原水江公司关停及工商登记注销后的遗留问题,公司对外转让

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以及交易是否

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评估情况

委估资产原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资

产,根据2012年3月16日,南川区经信委《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

1

纳入“十二五”关停计划的报告》(南川经信委[2012]47号)向重庆市

经信委报告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1×30MW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机组淘汰落后产能;2012年11月18日,南川区经信委《关于拆除重庆市

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生产线的紧急通知》(南川经信委发

[2012]233号),要求务必于2012年11月21日前启动对落后产能生产线

拆除工作。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于2012年底开始拆除部分生产设施

设备。2013年9月本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2013年11

月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注销。

(一)水江电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本公司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价

值,评估范围为本公司填报的评估申报表所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账面价值 304.68 万元,位于南川区水江镇大地村五社,建筑面积合计

12,654.44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65,540.50 平方米(具体范围以产权持

有单位填报的清查评估申报表为准)。

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拟转让的水江电站房屋

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

产状况,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前提下的市场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52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本公司

拟处置的水江电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998.60 万元。

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资产净额的评估值或标的资产中占比较大的某一

类(项)资产的评估值与账面值存在较大增值或减值(超过 50%),或标

的资产整体评估值与其过去三年内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超过

50%)的相关说明:

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前提

2

下的评估价值为 998.60 万元,账面价值为 304.68 万元,评估增值 693.92

万元,增值率为 227.75 %。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 - -

非流动资产 2 304.68 998.60 693.92 227.7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

投资性房地产 4 - -

固定资产 5 84.27 15.49 -68.78 -81.62

在建工程 6 - -

无形资产 7 220.41 983.11 762.70 346.03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220.41 983.11 762.70 34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

资产总计 10 304.68 998.60 693.92 227.75

流动负债 11 - -

非流动负债 12 - -

负债总计 1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 304.68 998.60 693.92 227.75

评估增减值原因:1、房屋建筑物评估减值:与火力发电相关的房屋

建筑物及建成年代久远的宿舍用房等危房建筑物按拆除处理,造成评估

减值;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土地使用权取得于 2003 年,近几年南

川区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的上涨,造成评估增值。

(二)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产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本公司因机组关停拟处置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

产的残余价值,评估范围为本公司申报的因机组关停无法使用拟拆除的

机器设备。账面原值10,398.53万元,账面净值8,181.33万元,已提减值

准备7,578.39万元,账面净额602.93万元(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填

3

报的清查评估申报表为准)。

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拟转让的水江电站指定设

备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产状况,采用

有序变现假设前提下的残余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以成本法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3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本公

司拟处置的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产评估价值639.19万元。

(三)水江电站可二次利用的设备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本公司因机组关停拟处置水江电站指定资产的

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本公司申报的因机组关停不再使用的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997.16万元,账面净值766.84万元,已提减值准备637.91万元,

账面净额128.93万元(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填报的清查评估申报表

为准)。

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拟转让的水江电站指定设

备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产状况,采用

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4号评

估报告。经评估,本公司拟处置的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产评估价值157.58

万元。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有利于

加强集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将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是否成

功具有不确定性。如转让成功,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

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一并打包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

1795.37 万元。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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