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15—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对外转让原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价格为其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评估,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795.37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经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拟
出售资产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对原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水江公司”)的吸收合并以及水江公司的工商登记注销工
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 2013-039 号公告),为了积极推进并
妥善处理原水江公司关停及工商登记注销后的遗留问题,公司对外转让
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以及交易是否
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评估情况
委估资产原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资
产,根据2012年3月16日,南川区经信委《关于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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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十二五”关停计划的报告》(南川经信委[2012]47号)向重庆市
经信委报告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1×30MW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机组淘汰落后产能;2012年11月18日,南川区经信委《关于拆除重庆市
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生产线的紧急通知》(南川经信委发
[2012]233号),要求务必于2012年11月21日前启动对落后产能生产线
拆除工作。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于2012年底开始拆除部分生产设施
设备。2013年9月本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2013年11
月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注销。
(一)水江电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本公司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价
值,评估范围为本公司填报的评估申报表所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账面价值 304.68 万元,位于南川区水江镇大地村五社,建筑面积合计
12,654.44 平方米,土地面积为 65,540.50 平方米(具体范围以产权持
有单位填报的清查评估申报表为准)。
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拟转让的水江电站房屋
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
产状况,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前提下的市场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52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本公司
拟处置的水江电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998.60 万元。
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资产净额的评估值或标的资产中占比较大的某一
类(项)资产的评估值与账面值存在较大增值或减值(超过 50%),或标
的资产整体评估值与其过去三年内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超过
50%)的相关说明:
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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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评估价值为 998.60 万元,账面价值为 304.68 万元,评估增值 693.92
万元,增值率为 227.75 %。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 - -
非流动资产 2 304.68 998.60 693.92 227.7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
投资性房地产 4 - -
固定资产 5 84.27 15.49 -68.78 -81.62
在建工程 6 - -
无形资产 7 220.41 983.11 762.70 346.03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220.41 983.11 762.70 34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
资产总计 10 304.68 998.60 693.92 227.75
流动负债 11 - -
非流动负债 12 - -
负债总计 1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 304.68 998.60 693.92 227.75
评估增减值原因:1、房屋建筑物评估减值:与火力发电相关的房屋
建筑物及建成年代久远的宿舍用房等危房建筑物按拆除处理,造成评估
减值;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土地使用权取得于 2003 年,近几年南
川区工业用地市场价格的上涨,造成评估增值。
(二)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产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本公司因机组关停拟处置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
产的残余价值,评估范围为本公司申报的因机组关停无法使用拟拆除的
机器设备。账面原值10,398.53万元,账面净值8,181.33万元,已提减值
准备7,578.39万元,账面净额602.93万元(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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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的清查评估申报表为准)。
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拟转让的水江电站指定设
备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产状况,采用
有序变现假设前提下的残余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以成本法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3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本公
司拟处置的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产评估价值639.19万元。
(三)水江电站可二次利用的设备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本公司因机组关停拟处置水江电站指定资产的
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本公司申报的因机组关停不再使用的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997.16万元,账面净值766.84万元,已提减值准备637.91万元,
账面净额128.93万元(具体范围以产权持有单位填报的清查评估申报表
为准)。
公司已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拟转让的水江电站指定设
备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资产状况,采用
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54号评
估报告。经评估,本公司拟处置的水江电站指定设备资产评估价值157.58
万元。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有利于
加强集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将以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是否成
功具有不确定性。如转让成功,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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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
原水江公司相关资产一并打包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
1795.37 万元。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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