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 2015—039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暨复牌的公告》,为稳定
公司股价,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本着共同担负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
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拟在未来 3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
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今接到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通知,其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通过证券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03,900 股,平均增持股价为 14.89 元
/股,本次所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本次增持前,长江联合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5,698,39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7.64%;本次增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102,29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7%。此外,其一致行动人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8%。
二、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长江联合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长江联合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