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我们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提名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不存
在《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
件和能力。
3、同意公司聘任毋龙先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耿营扩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谭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赵海龙 刘汴生 陶雄华 金焕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