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5-02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天
然气置换煤制气进展情况及计划停止煤焦化业务”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发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
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