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5-02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集团”)的通知,大厦集团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大厦集团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
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97%。本次增持前,大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25,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156%。本次增持后,大厦集团持有
225,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25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告了大厦集团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计划在
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
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
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大厦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