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5 1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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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临 2015-016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7月10日、13日、14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具体核实情

况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淄博振业、淄博鑫

联计划增持的金额为不低于2000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

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告临

2015-015)。

(二)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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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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