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函
马应龙药 业 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
贵公司 ⒛ 15年 7月 14日 所发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询
问函》己收悉 ,根 据 《上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的要求 ,现 就
《询 问函》提 出的问题 回复如下 :
截 止 目前 ,本 公司不存在关于你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
息
包括但不 限于 重 大资产 重组、发行股份 、上 市公司收购 、债务 重
组
业 务 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重大 事项 。
本公司 同时声 明 ,本 公司无控股股东 、无实际控制人 。
中 公司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