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5 1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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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5-02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7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开发大厦 2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991,8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1.01 选举陈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124,990,969 99.99 是

事的议案

1.02 选举王新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董事的议案

1.03 选举王晓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董事的议案

1.04 选举刘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124,990,969 99.99 是

事的议案

1.05 选举张洪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董事的议案

1.06 选举黄大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董事的议案

1.07 选举李春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董事的议案

2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2.01 选举杜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124,990,969 99.99 是

立董事的议案

2.02 选举高贵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选举张生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选举禹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124,990,969 99.99 是

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3.01 选举殷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

124,990,969 99.99 是

事的议案

3.02 选举李晓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124,990,969 99.99 是

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情况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席会议有效

序号 得票数

表决权的比

例(%)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01 1 0.11

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新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1.02 1 0.11

会董事的议案

3

选举王晓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1.03 1 0.11

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波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04 1 0.11

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洪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1.05 1 0.11

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黄大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1.06 1 0.11

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春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1.07 1 0.11

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杜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 1 0.11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高贵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2.02 1 0.11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生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2.03 1 0.11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禹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4 1 0.11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选举殷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3.01 1 0.11

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晓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3.02 1 0.11

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育颉、唐胜君

4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方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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