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 2015-03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修改〈宁波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关于签订〈煤炭
运输合同〉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已连续多年为本企业的最大客户之一(现已为“关联
方”)—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提供
煤炭运输服务,而且双方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本公司与浙能富兴 2012 年 5 月签订的 3 年期《煤炭运输合
同》(合同编号:2012-FXYS-006)和 2013 年 5 月续签的 2 年期《煤
炭运输合同》(合同编号:2013-FXYS-030)已履行完毕。通过新签订
合同继续为浙能富兴提供煤炭运输服务是关联交易双方生产经营活
动之需要。
鉴于浙能富兴与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
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
则及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已就有关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并准
备签订服务期限为 3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煤炭运输合同》。
监事会认为,面对当前国际国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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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属煤炭运输包运协议,有利于进一步
稳定货源,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促
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与提高。而且本公司与浙能富兴之间的
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交易的价格符合海运市场惯有的定价标
准,有助于实现双方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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