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5-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为维护资
本市场稳定秩序,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资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
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2300
万元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且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
个月内不减持。
一、增持计划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资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3,254,00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
国资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的资金,增
持公司股票。
二、相关承诺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资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在增持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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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国资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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