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4 15:50: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5-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为维护资

本市场稳定秩序,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资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

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2300

万元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且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

个月内不减持。

一、增持计划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资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3,254,00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

国资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的资金,增

持公司股票。

二、相关承诺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资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在增持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国资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派斯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