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3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 14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6 人,董事
长张建华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王虎勇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新华锦与利百健中国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为涉足大健康产业,公司与利百健康中国有限公司(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 (以下简称“利百健中国”)及其股东经初步协
商,拟签署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意向书》涉及一项可用于医疗用途的涉及人体脂肪基
质血管组分(简称 SVF) 技术的国外医疗器械在中国地区的独家代
理。
2、双方有意向共同设立一家中国境内的子公司用于承接有关意
大利利百健装置在中国地区(含香港、澳门)的独家代理权。
3、为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关联人张航承诺在中国境内子
公司设立并承接上述独家代理权之后,将其个人持有利百健中国的
49%股份对外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王小苗回避表决)
二、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办理本次合作意向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加强本次战略合作的境内外协调力度,推进项目进展,公司董
事会决定授权副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战略合作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
续相关事宜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战略合作有关的协议;修改、
补充、呈报、签署与本次战略合作有关的后续一切协议和文件。
2、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范围
内,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董事
会批准的本次战略合作的具体方案。
3、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王小苗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意向书(中文版)
2、意大利利百健项目、意大利利百健产品介绍及产品风险分析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