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5-02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
发行股份于2015年5月29日停牌至今, 2015年7月7日召开了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
次延期复牌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股票
第三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不迟于2015年9月30日复牌。结合公司
停牌实际情况以及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将严格要求大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切实遵守《中国
证监会【2015】1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
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鼓励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
司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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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将踏踏实实做好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
公司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公司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上海证券交易所“e 互动”等与投资者保持
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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