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1 0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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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15-04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一、具体方案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拟由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在未来 1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

已公开发行总股份的 2%,每股购买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9 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

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

(二)根据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签署的《股份来源安排协议》,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正式实施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主体(以下简称“受让主体”)能够通过二级

市场以低于转让价格 18.52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九牧王投资同意受让主体

有权仅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完成后的剩余资金按 18.52 元/股的转让价格继

续受让九牧王投资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相关公告。)

九牧王投资承诺,除上述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外,6 个月内不减持其

所持有的剩余部分公司股份。

1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泉州市顺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睿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

(四)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

(五)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

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

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二、增持资金来源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及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并督促相关增持

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相

关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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