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股票代码:600386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32 号)
2015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15 年 7 月 1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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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6 月 9 日以“证监许可[2015]1206 号”文核准北京巴
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巴传媒”)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为 7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北巴传媒本期债券发行面值 7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7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7.00 亿元(含 7.00 亿
元);截至 2015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18.73 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0%;本次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5 亿元(2012-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
息的 1.50 倍。
4、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5、本期债券由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联合评级评综合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4%-5.4%。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
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 ( T 日 )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的
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
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北巴传媒 指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控股股东、担保人、北京公交
指 2014 年末持有发行人 55.00%股份,为公司
集团
控股股东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明晖天海 指 北京明晖天海气体储运装备销售有限公司
世巴传媒 指 北京世巴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花园桥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花园桥雷克萨斯 指
司
花园桥丰田 指 北京花园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元之沃 指 北京元之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海文捷 指 北京海文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海之沃 指 北京海之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北广传媒 指 北京北广传媒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松芝股份 指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白马广告 指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
科伦比亚广告 指 科伦比亚户外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
七彩广告 指 北京七彩通达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润德众合 指 北京润德众合广告有限公司
金景盛 指 北京金景盛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沃尔沃 指 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上汽大众 指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汽丰田 指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本田 指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 指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 指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丰田金融 指 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一汽金融 指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
公司债券 指
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总额 7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
指 而制作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书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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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合格投资
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北京巴士传媒股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北京巴士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限公司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3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债券登记机构 指
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经纬律师 指 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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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4、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2015 年 7 月 14 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
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7 月 14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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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7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
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
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
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公交集团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
偿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
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一次发行方式发行。
21、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
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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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7月10日)
T-1日 网下询价
(7月13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7月14日) 网下发行日
网下发行日
T+1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7:00 前将认
(7月15日)
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7月16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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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4%- 5.4%,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2015年7月13日(T-1日)13:00至15:00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
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
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7月13日(T-1日)13:00至15:00将填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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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
的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513 0466、010-6560 839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7月14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7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100%,即7亿
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
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5年7月14日(T日)至2015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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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5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
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7月1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
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7月13日(T-1日)13:00-15: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
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513 0466、010-6560 8395。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
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
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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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
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7月15
日(T+1)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
全称和“15北巴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691800953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
联行行号: 011606008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305100001016
银行联系人: 邓帅
银行联系电话: 010-8865420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T+1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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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32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杰
联系人:王婕
电话:010-68477383
传真:010-6873143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孔磊、盛成
联系人:朱明强、孔磊、盛成
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2、分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杨思思
电话:010-59312833
传真:010-593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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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梁婷、刘畅、杨熙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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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
页)
发行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
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认购数量与簿记管理人签订《网
下认购协议》。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O) 移动电话(M)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4.4% - 5.4%)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2、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
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
大投资需求;
3、最多可填写 5 个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
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7月13日(T-1日)13:00至15:00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5130466、010-6560839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
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
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
大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
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7,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
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传真:010-65608443、010-65608444;电话::010-85130466、010-6560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