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0 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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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 B 股 编号:临 2015-055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6 月 25 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

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发控股”)公开征集其持有的公司 4.89%

股权意向受让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临 2015-047)。2015 年 7 月 9 日,经与海发控

股和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简称“大新华航空”)确认,大新华航空为此次股权

转让唯一意向受让方且符合股份受让方的必备条件,目前双方正在商议协议具体

内容。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通知,大新华航空除上述协议受让公司股份

之外,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首次增持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一致行动人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大新华航空增

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大新华航空及其

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自首次增持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

总股份的 2%。

三、增持人承诺:

1、大新华航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 2%。

1

海南航空临时公告

2、大新华航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次增持

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大新华航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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