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0 17:16: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为提振

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人

员及员工计划通过合法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一、增持方式

1、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公司控

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

公司股票,预计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2、拟鼓励员工购买或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长杨启典先生鼓励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含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全体员工在近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3、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次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

或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员工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

股票。

2、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

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