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0 17:10: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1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近期股票市场出现

大幅波动,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将根据个人财务情况适当增持公司股票。

一、 已增持情况

部分高管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

司股票,有关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股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本次增持后

数(股) 前持股数 直接或间接 所持总股数

(股)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

(注1) (股) 本的比例

(%)

叶海萍 副总经理、 9000 180000 189000 0.094%

财务总监

注1:本次增持前上述人员通过宁波和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二、 后续增持计划

叶海萍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即控股股东与董监高人员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388万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61.91%。本次增持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

2. 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增持的董监高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对资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一如继

往笃实诚信经营、持续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弘讯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