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关于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10 09: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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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5-064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发生了非理性的波动,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公司前三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

产管理局、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当阳市国中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良好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51 号文件相关规定,拟计划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以共同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计划:鉴于公司股票处于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确定本次前三

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在

复牌后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二、增持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增持人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04,2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0%。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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