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复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7-09 02: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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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15-016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复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于 2015 年 7 月 3 日、2015 年 7 月 6 日和 2015 年 7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截止目前,不存在

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

4、此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作出书面

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下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

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口头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下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报业集团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1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9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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